經蘇州工業園區文體旅游局統計,截至2026年8月31日,全區共有4家旅行社未在規定期限內向其質量保證金賬戶存入、增存、補足質量保證金或者提交相應的銀行擔保,未在全國旅游監管服務平臺上傳質保金相關憑證。該行為違反了《旅行社條例》第十三條、第十四條規定。依據《旅行社條例》第四十八條的規定,現依法進行通告,責令整改。
1.現責令該4家旅行社予以改正,于通告發出之日起至2026年10月1日前依法足額繳納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,并將存款憑證、《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存款協議書》或《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銀行擔保承諾書》等相關資料上傳全國旅游監管服務平臺。
2.整改期間,該4家旅行社可在指定銀行(中國銀行、中信銀行、交通銀行、上海浦東發展銀行、招商銀行、中國郵政儲蓄銀行、中國建設銀行、中國光大銀行、中國農業銀行、中國民生銀行、中國工商銀行、興業銀行)補繳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(或提交銀行擔保)或自行申請注銷旅行社經營許可證,也可針對未繳納或補足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相關事宜提出異議。
3.在上述規定時限內未完成整改的,將按照《旅行社條例》等相關規定依法處理。
聯系電話:園區文體旅游局市場處0512-66681795
蘇州工業園區文體旅游局
2026年9月1日
